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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开展《北京

大律师网 2019-02-08    人已阅读
导读:【招标投标法】北京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开展《北京市招标投标条例》执法检查工 各区县计委: 北京市招标投标条例》实施一周年。为迎接市人大对《条例》的执法周年检查,促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条例》的

【招标投标法】北京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开展《北京市招标投标条例》执法检查工

各区县计委:

北京市招标投标条例》实施一周年。为迎接市人大对《条例》的执法周年检查,促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条例》的贯彻执行,依法规范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市计委拟于八月中旬至十月下旬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条例》执法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执法检查按照全面部署、分层推进、点面结合的原则进行。

二、执法检查的重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北京市招标投标条例》及其配套规定的执行情况。

三、检查方式和工作安排

区县计委进行招标投标行政监督职责落实情况自查。对照《条例》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政府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有关问题的通知》、《北京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增加招标内容和核准招标事项实施办法〉的通知》等配套规定的要求,检查发展计划部门有关招标投标的行政监督职责的落实情况。

在全市政府投资项目中组织开展招标投标执法专项稽察和重点抽查。市计委在北京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中选定9个建设项目进行稽察,区县计委选择本区县2个或2个以上项目进行重点抽查。

四、工作要求

这次执法检查对依法规范全市招标投标市场,推进发展计划部门转换职能和依法行政具有重要意义,请各区县计委高度重视,按照执法检查的统一部署和工作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确定责任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确保招标投标执法检查工作顺利进行。

五、时间安排

请各区县计委于8月30日前将执法检查工作方案报送市计委政策法规处。工作方案内容包括:

1、自查工作具体安排

2、参加重点抽查的人员、拟重点抽查的建设项目和时间安排

3、执法检查的组织领导和负责自查工作、重点抽查工作的人员名单

请各区县计委于10月20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市计委政策法规处:

1、自查工作报告及附表

2、重点抽查情况报告及附表

附件:1、北京市开展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执法专项稽察和重点抽查工作方案

2、全市发展计划部门招标投标行政监督职责落实情况自查工作方案

稽察办:石磊、杨鸣涛

联系电话:66410896 66415588-1210

政策法规处:焦京敏、李冠新

联系电话:66410884

二○○三年八月十二日

附件1:全市发展计划部门招标投标行政监督职责落实情况自查工作方案

根据《北京市招标投标条例》执法检查工作统一安排,制定市和各区县发展计划部门招标投标行政监督职责落实情况自查工作方案:

一、自查目的

为迎接市人大对《北京市招标投标条例》的执法检查,促进《北京市招标投标条例》的贯彻执行,市计委决定对全市发展计划部门贯彻落实招标投标行政监督职责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自查。通过自查,依法规范全市招标投标市场,推进发展计划部门转换职能和依法行政。

二、自查主要内容

学习、宣传《条例》的情况,主要包括:

1、组织计划系统干部和有关项目单位、中介机构的学习、培训情况。

2、开展《条例》宣传工作的情况。

核准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的情况,主要包括:

1、《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增加招标内容和核准招标事项实施办法》2243号)实施以来,是否按照文件规定依法开展核准工作,已核准的项目数量,其中核准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自行招标、委托招标以及不招标的项目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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