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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哪些人格权遭受非法侵害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精

大律师网 2019-02-20    人已阅读
导读:精神损害抚慰金并不是对每一例都计算为6年、3年。更不是对死者的每一个近亲属都要计算一笔精神损害抚慰金。具体计算年限时,可根据患者原有疾病状况、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医疗机构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所在地平均

精神损害抚慰金并不是对每一例都计算为6年、3年。更不是对死者的每一个近亲属都要计算一笔精神损害抚慰金。具体计算年限时,可根据患者原有疾病状况、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医疗机构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确定。

法律咨询:自然人哪些人格权遭受非法侵害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精神损害

律师回答: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相关法律知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十条

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法律、行政法规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十一条

受害人对损害事实和损害后果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其过错程度减轻或者免除侵权人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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