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布文号: 京地税农[2001]242号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耕地占用税若干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1]178号,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并将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市局。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耕地占用税若干问
发布部门: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布文号: 京地税农[2001]242号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耕地占用税若干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1]178号,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并将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市局。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耕地占用税若干问题的批复
(2001年3月5日
国税函[2001]178号)(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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