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经常会因为房租起纠纷,特别是房主与租房者之间因为租金产生纠纷,那房屋租金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接下来由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关于租金延付或拒付的时效
我国《》第136条第三项规定:延付或拒付租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
本案中,原告应在约定的每次支付租金的截止日期届满后一年内向被告主张权利。如第一次交纳时间为2008年10月20日前10日内,原告则应在2009年10月20日前向被告索要2008年8月11日-10月10日两个月的租金,依次类推。
但原告在一年的诉讼时效期限内并没有向被告催要过2008年8月10日-2009年7月10日前的租金,应视为放弃索要该期间租金权利;
另据《》第227条规定:承租方逾期不交房租,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追求承租方的违约责任。原告在起诉前长达1年多的时间内,从未行使过上述权利,即使被告因种种原因未及时交纳房租。
租赁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问题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力即丧失请求司法机关强制力保护其权利的法律制度。
因租赁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因为延付或拒付租金引起的纠纷应当适用1年的诉讼时效外,其他基于租赁合同所引起的纠纷均适用2年的诉讼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