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丁先生将车交给一名没有驾驶证的朋友开,结果把一行人撞成轻伤。交警对事故进行了处理,认定其朋友无证驾驶负全责,丁先生的朋友被处以拘留10天的处罚。同时交警部门也吊销了丁先生的驾驶证。丁先生觉得自己太“冤”,并询问自己能否再申领驾照
交警二大队事故中队长郑上勇警官给予解答。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有以下五种情形之一的,除给予罚款或拘留外,还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将机动车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驾驶拼装的机动车上路行驶;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1年内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两次以上。被吊销驾驶证者,从裁决生效之日起,2年内不准重新考领机动车驾驶证。
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驾驶员被吊销驾驶证后终生不得重新考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