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的营养费是什么
之前出了交通事故,现在康复了,现在我想知道在住院期间的饮食费用是不是可以有补偿的,交通事故的营养费给付大概多少谢谢。
律师解答:
交通事故的营养费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该解释第19条至24条又规定了各种费用的确定标准
营养费。伤者根据病情需要加强营养的,应给营养费。营养费的数额应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相关法律知识: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律师提示:营养费法院一般不予支持,特殊群体的受害人如老幼病残孕,可以适当主张营养费。
如果没有营养费发票的,北京地区一般是20元/天。
如果不属于老幼病残孕群体的,受害人主张营养费,需有医院出具的需要补充或加强营养的医嘱,否则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