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下午,记者在成都交警四分局办公室里看到了黄某。他称,今年3月自己在新津花6500元购买了一辆捷达,开始是打算自己用。后来,在琉璃场某工地上班的他每天下午回家都会顺路拉几个人,渐渐地就产生了拉客赚钱的想法,“于是下班后我开始在琉璃场等地蹲点拉客,但生意一直不怎么好,每天大概就几十元钱。”为了让自己的生意好起来,黄某“创意”买了一盏空车灯装在车里,“生意很快就火了起来,每天的收入也达到了七八十元。”为了更方便拉客,黄某还买来了对讲机。
9月15日晚上11时30分许,交警四分局三大队民警向欢在武青路附近查缉克隆出租车时,发现一辆银色捷达轿车由武青路往机投桥街办方向驶去。奇怪的是,这辆车牌为川A63U48的捷达车竟然亮着空车灯。随即,向欢驾车追去。哪知,捷达车竟加速逃离。几分钟后,在机投桥街办,捷达车被挡下。检查中,向欢发现行驶证、车架号、发动机号显示是同一款车,但该车已在今年4月到达强制报废标准。
交警表示,因为黄某驾驶非法出租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黄某罚款1000元,收缴机动车并予以强制报废,吊销其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