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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报酬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需要支付多少经济补偿金?

大律师网 2019-05-03    人已阅读
导读:根据《违反和解除的经济补偿办法》第4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相关知识:什么是最低工资最低工资指劳动者

根据《违反和解除的经济补偿办法》第4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相关知识:什么是最低工资

最低工资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雇主(或用人单位)支付的最低金额的劳动报酬。最低工资不包括、特殊工作环境、特殊条件下的津贴,最低工资也不包括劳动者保险、福利待遇和各种非货币的收入,最低工资应以法定货币按时支付。

最低工资一般由一个国家或地区通过立法制定。在国外,除了政府可以制定最低工资之外,某些行业的组织也可以自行制定该行业的最低工资。最低工资可以用月薪制定,也可以用每小时的时薪制定。最低工资的制定反映了监管机构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在国外,最低工资是政府对劳动市场的正当干预。

2015年2月,、、、、、这6个地区宣布提高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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