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后,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如何规定?

大律师网 2019-05-09    人已阅读
导读:问: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后,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为: 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
问: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后,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为: 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

  问: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后,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为:

  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的;

  除上述第点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

  上述第点所称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是指纳税人的年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占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

责任编辑:紫菁
阅读全文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相关知识推荐

更多>>
注册
TOP
2008 - 2025 ©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