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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福建交通事故人身赔偿标准

大律师网 2019-05-19    人已阅读
导读:根据福建省统计局正式公布数据福建省2010年度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费用标准如下:  一、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576.83元/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6680.18元/年;  二、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3450.57元/年、农村

  根据福建省统计局正式公布数据福建省2010年度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费用标准如下:

  一、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576.83元/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6680.18元/年;

  二、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3450.57元/年、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5015.72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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