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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为内部以及外单位提供劳务如何缴纳营业税?

大律师网 2019-05-23    人已阅读
导读:办税人:我是一个建筑企业下设的施工队,现为我们建筑企业干一项活,但期间也有为其他单位承揽的活,请问我本月得如何交营业税税博士:《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规定: 除本细则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的规定外,
办税人:我是一个建筑企业下设的施工队,现为我们建筑企业干一项活,但期间也有为其他单位承揽的活,请问我本月得如何交营业税税博士:《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规定: 除本细则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的规定外,负有营业税纳税义务的单位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取货

办税人:我是一个建筑企业下设的施工队,现为我们建筑企业干一项活,但期间也有为其他单位承揽的活,请问我本月得如何交营业税 税博士:《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规定: 除本细则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的规定外,负有营业税纳税义务的单位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取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单位,但不包括单位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内设机构。

  财税[2001]160号文件规定:纳税人必须将为本独立核算单位内部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取得收入和为本独立核算单位以外单位和个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取得的收入分别记帐,分别核算。凡是未分别记帐,未分别核算的,一律征收营业税。

  提示:对于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内设机构,为本独立核算的单位内部提供劳务,不征收营业税。为本独立核算单位以外单位提供劳务取得的收入征收营业。但要分别核算,凡是未分别记帐,未分别核算的,一律征收营业税。

责任编辑:紫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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