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损害赔偿解释》第七条 自然人因侵权行为致死,或者自然人死亡后其人格或者遗体遭受侵害,死者的配偶、父母和子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列其配偶、父母和子女为原告;没有配偶、父母和子女的,可以由其他近亲属提起诉讼,列其他近亲属为原告。
由此可以看出:
第一,死者近亲属在以下情况下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1.自然人因侵权致死的
2.自然人死亡后其人格或遗体遭受侵害的
第二:近亲属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有一个序列问题。
第一序列为:配偶、父母、子女;
第二序列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
有第一序列,则第二序列无起诉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