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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辽宁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2010)

大律师网 2019-06-01    人已阅读
导读: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全省的通知辽人社发[2010]11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根据《最低工资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21号令)和《辽宁省最低工资规定》(辽宁省人民政府第177号令),并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全省的通知

辽人社发[2010]11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最低工资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21号令)和《辽宁省最低工资规定》(辽宁省人民政府第177号令),并综合考虑全省城镇居民生活费用支出、职工平均工资、失业率、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经省政府同意,对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现公布如下 :

一、月最低工资标准

一类地区由700元调整为900元;

二类地区由580元调整为750元;

三类地区由500元调整为650元。

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一类地区由6.5元调整为8.5元;

二类地区由5.3元调整为7元;

三类地区由4元调整为6元。

各市政府要根据《辽宁省最低工资规定》和调整后的辽宁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本市最低工资标准,于2010年6月30日前报省政府批准,2010年7月1日正式实施。各市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最低档不得低于650元。

2010年全省各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情况

发布时间:2010-08-30

一、月最低工资标准

1、、、、、、东陵区(浑南新区)、、、、棋盘山开发区由700元调整为900元。

2、、、、由600元调整为750元。

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1、、沈河区、、皇姑区、大、东陵区(浑南新区)、于洪区、沈北新区、苏家屯区、棋盘山开发区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7.2元调整为8.5元。

2、新民市、辽中县、法库县、康平县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5.9元调整为7元。

一、月最低工资标准

1、区、、、、、和各先导区由700元调整为900元;

2、、普兰店市、由600元调整为800元。

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1、、西岗区、沙、甘井子区、旅顺口区、长海县和各先导区由7元调整为9元;

2、瓦房店市、普兰店市、庄河市由6元调整为8元。

一、月最低工资标准

1、、、、、鞍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由580元调整为750元;

2、由540元调整为650元;

3、、岫岩县由500元调整为650元。

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1、、铁、立山区、千山区、鞍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由5.5元调整为7元;

2、海城市由4.6元调整为6元;

3、台、岫岩县由4.2元调整为6元。

一、月最低工资标准

1、、、、顺由580元调整为750元;

2、由510元调整为6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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