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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2007年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大律师网 2019-06-19    人已阅读
导读:贵州省2007年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1、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9116.61元; 2、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1985.00元; 3、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6848.39元; 4、 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费支出:1627.00元;

贵州省2007年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1、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9116.61元;

2、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1985.00元;

3、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6848.39元;

4、 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费支出:1627.00元;

5、 职工月平均工资: 1401.25元;

6、 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省内15.00元/天,特区20.00元/天。

各行业职工平均工资

行业 职工平均工资

全省平均 16815

农林牧渔业12869

采矿业 18078

制造业 15958

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30007

建筑业 12183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20385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24067

批发与零售业13296

住宿和餐饮业  9590

金融业 29549

房地产业 12039

租赁与商务服务业 15857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与地质勘查业20411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3805

居民服务及其他服务业 10565

教育16719

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18834

文化、体育与娱乐业18110

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17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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