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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2010年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大律师网 2019-07-11    人已阅读
导读:上海市统计局2010年2月11日《2009年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据抽样调查,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28838元,比上年增长8.1%;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12324元,增长8.2%。全年城市居民人均消费

  上海市统计局2010年2月11日《2009年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据抽样调查,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28838元,比上年增长8.1%;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12324元,增长8.2%。全年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0992元,比上年增长8.2%。……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9804元,比上年增长7.6%。……所以现在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 、被抚养人生活费可按上述新标准计算主张(计算方法见下表)。

上海市2010年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赔偿项目

赔偿金额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8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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