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摩托车撞死一人,为了逃避责任,他逃了整整9年。最后,他还是逃不过法律的惩罚。8月9日,他被天台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
今年38岁的范孝富是天台坦头镇人。2001年2月初,范孝富为了送女友回家,无证驾驶了一辆踏板式摩托车,从城关驶往坦头。
当晚9点,当他途经省道线一路段时,看到前方有一个影子在移动。他没停车,而是继续朝影子驶过去。等他发现影子是个行人时,已经措手不及,撞倒了行人。
范孝富看到对方伤得很厉害,就拦了辆车把伤者送到医院。由于自己是无证驾驶,打了个电话给家人后,他就偷偷溜走了。随后,范孝富跑到了宁波的亲戚家里。被撞行人因抢救无效死亡。
9年来,范孝富先来到陕西,后再回到宁波。他没有用自己的姓名办暂住证,连过年也不敢回家。
今年4月中旬,范孝富被宁波警方抓获。8月初,其家属和受害者家属达成了赔偿协议,赔偿给受害人家属1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