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娱乐行业营业税税率的通知

大律师网 2019-07-19    人已阅读
导读: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04-14 生效日期: 2000-04-14 发布部门: 省 发布文号: 甘政发[2000]23号 各地行政公署,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61号令)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04-14 生效日期: 2000-04-14 发布部门: 省

发布文号: 甘政发[2000]23号

各地行政公署,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61号令),规范对娱乐行业的税费征管,加强我省文化市场管理,省政府决定,从2000年4月1日起,对全省娱乐行业的部分收费实行费改税,并适当调整营业税税率。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整、取消项目及营业税税率。

1.游戏机、高尔夫球、保龄球,由原来的12%调整为16%;

2.其它娱乐项目由12%调整为14%。

3.取消文化市场管理费和解困消费调剂金。

二、对娱乐行业实行费改税后,任何部门对娱乐场所实施监督检查时,不得再收取任何费用。各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对娱乐场所实施监督检查所需的经费,由同级财政部门根据实际需要据实核拨。省级文化市场管理稽查部门的经费,由省财政根据实际需要安排,不再与市单独核算。

三、各级文化市场管理稽查机构要与地方税务局搞好衔接工作,积极协助地方税务局加强对营业税征收的宣传,确保这项工作顺利实施。

各地要按照本通知精神,做好落实工作。具体执行情况,请于6月底前上报省政府,并抄送省财政厅、省文化厅、省地税局。

2000年4月14日

相关法规:人民政府 娱乐 甘肃省 税率 营业税 行业 调整 通知

阅读全文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相关知识推荐

更多>>
注册
TOP
2008 - 2026 ©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