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执行职务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时的赔偿主体

大律师网 2019-07-19    人已阅读
导读:机动车驾驶员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对发生的交通事故负有交通事故责任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车主承担赔偿责任。在这种情况下,损失是由机动车驾驶员在执行单位或机动车所有人交付的工作任务时引发事故造成的。从理论上来

机动车驾驶员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对发生的交通事故负有交通事故责任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车主承担赔偿责任。在这种情况下,损失是由机动车驾驶员在执行单位或机动车所有人交付的工作任务时引发事故造成的。从理论上来讲,驾驶员只承担刑事或行政责任,不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责任应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车辆所有人承担。但是因为道路交通事故是由于驾驶员的驾驶行为造成的,其引发事故的行为并非是受单位领导或车辆所有人指使的,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赔偿损失后,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可以向驾驶员进行追偿。机动车驾驶员在执行职务的时候造成交通事故,之所以其赔偿责任由机动车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车主承担,是因为机动车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车主是机动车运行支配与运行利益的归属者,所在单位或车主既在支配该车辆的运行,又把运行所得的利益归属自己所有,所以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由其承担赔偿责任,是合情合理的。

有雇佣情形存在的情况下,机动车所有人对其雇佣者的驾驶行为承担责任。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雇佣者进行追偿。原理与上述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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