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28日,东五环发生特大交通事故,事故造成7人死亡1人受伤,3辆车毁损。继5名死者家属提起民事赔偿之后,近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又收到另外2名死者家属以及1名伤者提起的3起民事赔偿案件。据悉,这3起民事案件共要求赔偿各项损失共计205万余元。
据了解,提起此次诉讼的为被撞的三菱车司机陈立武的家属以及其受伤的妻子刘美艳。事发后,刘美艳经医院多日抢救和近2个多月的住院治疗,伤势逐渐恢复。经鉴定,刘美艳为Ⅳ级伤残2处、Ⅷ级伤残2处、Ⅹ级伤残4处,综合评定为Ⅶ级伤残。陈立武八旬的父母以及受伤的妻子要求赔偿损失721617.5元;另外,刘美艳起诉赔偿医疗费、护理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共计647746元。
被撞的富康车司机郭庆丰当场死亡,其家属要求赔偿各项损失683430.5元。在起诉中表示,惨遭重创的一体给家属带来了巨大的精神刺激与伤害。死者郭先生的父亲已经年过古稀,突然失去爱子使老人痛不欲生;妻子刘女士亦是精神恍惚,至今不愿相信亲人已逝的事实。
据悉,同另外5起民事赔偿案件一样,被告均为山东省平原县路翔物流运输有限公司、刘平、李令洪、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任丘支公司华北石油营业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德州市分公司。
这3起案件将于下周进行证据交换,2月8日公开开庭进行审理。另外此次事故的肇事司机刘平涉嫌交通肇事罪一案将于1月26日上午9:00在朝阳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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