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低工资规定》第2条的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48条: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