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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2008年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大律师网 2019-09-01    人已阅读
导读:辽宁省2008年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城镇可支配性收入 12300元 农村人均纯收入4773元 城镇消费支出 9430元 农村生活支出 ——元 职工平均工资 ——元
辽宁省2008年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城镇可支配性收入 12300元

农村人均纯收入4773元

城镇消费支出 9430元

农村生活支出 ——元

职工平均工资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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