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义务人】雇佣关系下的赔偿义务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过错或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此,对于雇员驾驶雇主的机动车从事雇佣活动而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应当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对于事故的发生雇员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则应该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