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2009年河南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大律师网 2019-09-15    人已阅读
导读:根据《2008年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09年或2009年一审辩论终结前河南省发生的交通事故或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的2008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农村居民人均纯
根据《2008年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09年或2009年一审辩论终结前河南省发生的交通事故或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的2008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 河南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231元 /年;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8837元/年;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4454元/年; 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3044元/年; 以上数据适用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办理有关案件时参考。
阅读全文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相关知识推荐

更多>>
注册
TOP
2008 - 2026 ©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