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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房改方案的提出

大律师网 2019-09-20    人已阅读
导读:第一次是在2008年6月,发改委专家刘会勇是 二次房改 提法的最早建议者。他指出:企事业单位应自建,租给单位职工居住作为过渡房,建房资金可以来自房改售房款。 随后的2009年4月,清华大学教授李稻葵建议: 二次房改

第一次是在2008年6月,发改委专家刘会勇是 二次房改 提法的最早建议者。他指出:企事业单位应自建,租给单位职工居住作为过渡房,建房资金可以来自房改售房款。 

随后的2009年4月,清华大学教授李稻葵建议: 二次房改 应该由政府主导提供房屋住房服务,平租房等由政府提供的房子应该占到50%,将目前未纳入政策性住房的中等收入群体纳入其中。 

而掀起高潮的,则是2009年7月住宅法专家李明等14位学者提出的 二次房改 建议。其内容是:建立第三种能够满足中等收入家庭住房需求的公共住房制度,以 定地价、定建房标准、定税费率、定5%利润率,竞房价、竞建设方案,综合打分高者得 的方式,提供准市场化的平价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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