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发生交通事故是工伤吗?(图)

大律师网 2019-09-21    人已阅读
导读:春节前夕,韩某为准备家中的年夜饭,未请假即提前从公司下班,骑电动车回家,中途与汽车刮碰发生交通事故,韩某遭受重伤,经交管部门事故责任认定,汽车驾驶员负事故的全部责任。韩某的家属要求公司向当地劳动和社会保

春节前夕,韩某为准备家中的年夜饭,未请假即提前从公司下班,骑电动车回家,中途与汽车刮碰发生交通事故,韩某遭受重伤,经交管部门事故责任认定,汽车驾驶员负事故的全部责任。韩某的家属要求公司向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对韩某进行工伤认定。公司认为韩某未请假,提前离开,由此产生的交通事故不属于工伤。韩某的工伤是否应当予以认定

评析:如要解决案例中工伤认定的问题,首先应当明确工伤认定是采取无过错原则的,这不同于一般民事侵权中的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原则,通俗来说,在认定工伤时,不考虑员工对于伤亡的发生是否有主观过错,只考虑客观上有没有发生符合工伤认定条件的事故,只要符合,就应该认定为工伤。

像案例中的韩某未请假离开确实存在过错。但这并不能影响到对韩某工伤的认定。认定工伤与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是两回事。因此,对韩某,应该首先进行工伤认定。至于其未请假,是公司内部应该解决的问题。按照公司规章制度,可以对韩某的违纪行为进行处理。

其次,要对《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项的条文进行正确理解。该条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但上下班途中如何理解,实务中容易产生歧义。如某员工下班后,就近到同事家取东西,回家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算不算下班途中,能不能认定工伤按照以前的《工伤保险试行办法》是不应该认定的,当时法律规定的是上下班途中必经路线。《工伤保险条例》对该项规定进行了修改,上下班途中并不局限于上下班的必经路线,该员工下班回家即使绕了路,发生交通事故,也是应该认定为工伤。

综上,提前回家准备年夜饭的韩某在回家的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受伤的韩某应当被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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