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湖北省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计算标准
根据2009年3月公布的湖北省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报告规定,2009年湖北省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的数据为: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3152.86元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4656.3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