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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2008年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大律师网 2019-11-06    人已阅读
导读:山东省2008年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1、 2007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4265元。 2、 2、2007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为9667元。 3、 2007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4985元 4、 2007年农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622元 5、200
山东省2008年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1、 2007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4265元。 2、 2、2007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为9667元。 3、 2007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4985元 4、 2007年农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622元 5、2007年山东省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2271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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