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陈某与杨某是姨表亲关系的兄妹,两人在21岁时自由恋爱,1988年1月12日,二人隐瞒姨表亲兄妹关系,在当地乡人民政府登记,于1989年生育一子。后陈某与杨某经常发生争吵,感情日渐不和,在结婚二十年后,2008年2月,杨某以感情破裂为由到当地人民法院提诉讼,要求。杨说“陈某对家庭不负责任,多次吸毒。外出打工后不与家中联系,两人6年之久,感情已不复存在”。
审理:
当地人民法院经审理,当庭判决二人的婚姻无效。法律依据是:陈某之母与杨某之母是亲姊妹,陈某与杨某是亲姨表亲关系,属于“三代以内旁系”,按《婚姻法》规定是的。二人隐瞒姨表亲兄妹关系登记结婚,属违法行为,你婚姻不受法律保护,故依法宣告该婚姻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