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税对象的相关问题
简称“税制”,它是国家以法律或法令形式确定的各种课税办法的总和,反映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的经济关系,是国家财政制度的主要内容。是国家以法律形式规定的各种税收法令和征收管理办法的总称。税收制度的内容包括税种的设计、各个税种的具体内容,如征税对象、纳税人、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期限、违章处理等。广义的税收制度还包括税收管理制度和税收征收管理制度。一个国家制定什么样的税收制度,是生产力发展水平、生产关系性质、经济管理体制以及税收应发挥的作用决定的。
课税对象
课税对象的定义
是指对什么征税,是税法规定的征税的目的物。
课税对象的分类:商品或劳务;收益额;财产;资源;人身。
税目
是课税对象的具体项目,它具体地规定一个税种的征税范围,体现了征税的度。
税目的两种设置方法:
列举法
概括法
计税依据
是指课税对象的计量单位和征收标准。分为:
从价税:以课税对象的实物形态为计税单位。
从量税:以课税对象的价值形态为计税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