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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可以和解吗?刑事案件和解的原则是怎样的?

大律师网 2019-12-16    人已阅读
导读:我们知道,一些刑事案件对于我们来讲都是非常严重的,但其实对于当事人来讲,他们其实还有一些挽回的余地,那就是和解,但是和解的情况并不多见,毕竟需要两个人共同决定,那么刑事案件可以和解吗?刑事案件和解的原则是怎样的?跟着大律师网的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刑事案件可以和解吗?

刑事案件可以和解吗?刑事案件和解的原则是怎样的?

  有两类公诉案件,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而被害人自愿和解的,那双方当事人就可以进行和解。

  一、是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与侵犯财产罪的,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刑罚的案件;

  二、是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但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刑事和解。刑事自诉案件中,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

  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公诉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作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刑事案件和解的原则是怎样的?

刑事案件可以和解吗?刑事案件和解的原则是怎样的?

  1、是非分明原则。刑事和解不是和稀泥,不是是非模糊中的一团和气。首先要做到案件本身事实清楚。即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犯罪事实发生,而且确系加害人所为,这是进行刑事和解的基础。

  2、自愿守信原则。适用刑事和解应当充分尊重加害人、被害人双方当事人的意愿,和解的发起、进行和解。

  3、公平合理原则。加害人的合法权利和被害人的合法权益是矛盾的对立和统一,都受刑事诉讼法保护。和解应该公平合理。

  4、规范合法原则。刑事和解的适用及过程必须在现有的法律框架内,遵循一定的程序,规范地进行和解。

刑事案件和解协议书

刑事案件可以和解吗?刑事案件和解的原则是怎样的?

  甲方(受害人):xx,男,汉族,xxxx年x月x日出生,身份证号:xxx

  住址:xxx

  乙方(侵害人):xx,男,汉族,xxxx年x月x日出生,身份证号:xx

  现关押于xxx

  乙方代理人:xxx,男,汉族,xxxx年x月x日出生,身份证号:xxx,住址:xxx

  见证人:xxxxxxxxx律师事务所律师xxx,执业证号:xxxx,地址:xx

  纠纷事实与主要责任:

  2010年3月2日,乙方与甲方发生争执并在争执过程中造成甲方受伤。2010年3月3日,乙方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深xxxxxx公安局刑事拘留。

  由于乙方的过错行为,给甲方造成了身体上的创伤,对此,乙方深有悔意。现双方就本案的赔偿等相关事宜,经过诚恳、友好的协商,一致同意达成和解协议:

  1、乙方对自己的行为给甲方造成的损害,深感歉意,请求甲方予以宽恕。

  2、乙方一次性赔偿甲方各项赔偿金人民币xxxxx万元。赔偿金包括但不限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3]20号之赔偿项目等所有一切与双方伤害有关的诸如今后的后遗症、并发症等全部损害赔偿费用。即此赔偿数额为现在或将来、直接或间接与该次伤害纠纷有关的索赔的最终和全部赔偿数额。

  3、双方于____年___月____日在见证人见证下,乙方或乙方代理人向甲方支付各项赔偿金人民币xxxxx万元。乙方或乙方代理人付清上述赔偿款项后,双方因本案纠纷所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关系全部终止,甲方不再追究乙方的民事赔偿责任,也不再以其他任何途径和方法索偿。

  4、甲方对乙方的故意伤害行为给予谅解。在见证人见证下,乙方或乙方代理人向甲方支付赔偿金后,甲方撤回附带民事诉讼的书面请求,并向法院出具对乙方的谅解书及从宽处理的书面请求。(乙方本着化解矛盾的态度,对甲方的行为给予谅解,并同意请求公安机关对本案作调解处理,不再请求公安机关追究甲方的刑事责任)

  5、双方确认本协议内容是双方在公平、自愿原则下共同商议决定,是各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或胁迫情形。

  6、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五份,双方各执一份,xxxxx公安局、xxxxx人民检察院、xxxxxx人民法院各存档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捺手印)

  签订时间:年月日

  乙方签名:(捺手印)

  签订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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