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陕西:10人以上集体劳动争议应由仲裁庭处理

大律师网 2019-12-27    人已阅读
导读:即日起《陕西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办法(第二次征求意见稿)》(下简称《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稿》规定,大中型企业应当依法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并配备专职或者兼职人员;小微企业...即日起
  即日起《陕西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办法(第二次征求意见稿)》(下简称《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稿》规定,大中型企业应当依法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并配备专职或者兼职人员;小微企业...

  即日起《陕西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办法(第二次征求意见稿)》(下简称《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稿》规定,大中型企业应当依法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并配备专职或者兼职人员;小微企业可以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也可以由劳动者和企业共同推举人员,开展调解工作等。

  自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简单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可以由一名仲裁员独任仲裁;但10人以上集体劳动、人事争议或有重大影响的争议应当由3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处理,并设首席仲裁员。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不收取费用。

阅读全文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相关知识推荐

更多>>
注册
TOP
2008 - 2026 ©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