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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产分割,婚后用婚前房屋换购的房屋是否共同财产

大律师网 2020-01-04    人已阅读
导读:,婚后用婚前房屋换购的房屋是否共同财产我2006年在松江区九亭全价购买了一套一室一厅的小屋。2007年底在一次和客户搞年会时认识了现在的老公,我们在2008年夏天结了婚,2009年初生下了爱女。09年秋,在朋友的介绍下,
,婚后用婚前房屋换购的房屋是否共同财产
我2006年在松江区九亭全价购买了一套一室一厅的小屋。2007年底在一次和客户搞年会时认识了现在的老公,我们在2008年夏天结了婚,2009年初生下了爱女。09年秋,在朋友的介绍下,我卖掉了九亭的房子,并在宝山共富新村购买了一套二室二厅的新房,当时因为和我老公关系有些紧张就将登记为我和我爸爸的名下。现在我和老公因为感情不和正在准备,请问上海离婚律师这套房屋是否属于
答:根据我国的规定,你婚前购买的房屋属于你个人的财产。你婚后用个人婚前所购所得房款购买的新房,虽然是婚后所购买的,但系个人婚前财产所转化的财产。此外,根据公司原则,不动产的权属以登记为准。你婚后所购买的房产登记在你和你父亲名下,应属于你和你父亲的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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