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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鹤壁“10.3”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

大律师网 2020-02-04    人已阅读
导读:2005年10月3日4时36分,河南省鹤壁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二矿发生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34人死亡,19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801万元。 矿井概况 鹤煤2005年10月3日4时36分,河南省鹤壁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二矿发生特别重大
2005年10月3日4时36分,河南省鹤壁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二矿发生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34人死亡,19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801万元。 矿井概况 鹤煤

2005年10月3日4时36分,河南省鹤壁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二矿发生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34人死亡,19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801万元。

矿井概况

鹤煤集团属省属企业,二矿隶属于鹤煤集团。设计年生产能力60万吨。2003年已列入破产关闭计划,正在做前期准备工作。该矿属高瓦斯矿井。

事故原因

1.事故直接原因是:工人违反作业规程,违章放炮,引起附近采空区内积聚的瓦斯爆燃、爆炸。

2.事故的主要原因:

一是打眼工违章施工,验收员不按要求验收,放炮员在炮眼质量不合格的情况下违章放炮。

二是当班安全管理人员未及时制止违章行为,矿值班领导未按规定审批10月3日作业计划。

三是二矿对鹤煤集团检查时指出的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不力。

四是鹤煤集团对干部职工安全生产教育不到位。

3.经调查认定这起事故是一起责任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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