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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房屋司法判决过户登记材料及费用

大律师网 2020-02-09    人已阅读
导读:生效法律文书1、申报材料: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授权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生效的法律文书(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生效的人民政府征收决定);房地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书;完税/免税审核通知单及完

生效法律文书

1、申报材料:

登记申请书;

申请人身份证明;

授权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生效的法律文书(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生效的人民政府征收决定);

房地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书;

完税/免税审核通知单及完税证明;

询问笔录。

注:如为协助执行,其协助执行通知书应有执行法官直接送达。在核对了执行法官的工作证和执行公务证,并留其复印件存档。签收协助执行回执后应立即受理该房屋登记。

2、办理时限: 7个工作日(自出具受理清单之日起计算)。

3、收费标准:

手续费:住宅4元/㎡;非住宅0.8%(按税务部门认定的价格或评估价).

登记费:住宅50元/套;非住宅550元/宗.

工本费:一本免收,两本以上10元/本.

印花税:5元/本.

合同印花税:非住宅:0.1%;按税务部门认定的价格或评估价收取

4、收费依据:发改价格(2008)924号;皖价费(2008)76号;合价房(2009)2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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