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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床二十载 却非真夫妻

大律师网 2020-02-14    人已阅读
导读:方某芝与其丈夫是姨表兄妹关系,双方于1987年同居生活并生育二子。因生活中产生矛盾,方某芝诉至法院,请求宣告婚姻无效,法官在审理中发现双方共同生活二十余载却无婚姻事实。 原来,原、的母亲系同胞姐妹,原、被告

方某芝与其丈夫是姨表兄妹关系,双方于1987年同居生活并生育二子。因生活中产生矛盾,方某芝诉至法院,请求宣告婚姻无效,法官在审理中发现双方共同生活二十余载却无婚姻事实。

原来,原、的母亲系同胞姐妹,原、被告双方系姨表兄妹,属三代以内旁系,二人自1987年起以名义同居生活,未办结婚登记手续。

安徽省舒城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原、被告系姨表兄妹,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俩人虽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双方的结合违背了我国的禁止性规定,其婚姻自始无效。因双方一直未办结婚登记,属法律规定的,无须法院宣告婚姻无效,据此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中国法院网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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