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的工资如何支付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九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内容与上述规定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