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用人单位逾期办理职工参保登记、缴费等业务,经办机构应及时受理。
对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2020年一次性补缴或定期缴纳社会保险费放宽时限要求,未能及时办理参保缴费的,允许疫情结束后补办,并在系统内标识。
人社部办公厅1月30日下发《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社会保险经办工作的通知》指出,允许参保企业和个人延期办理业务,因受疫情影响,用人单位逾期办理职工参保登记、缴费等业务,经办机构应及时受理。对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2020年一次性补缴或定期缴纳社会保险费,未能及时办理参保缴费的,允许在疫情结束后补办,逾期办理缴费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记录,补办手续应在疫情解除后3个月完成。
针对肺炎疫情,国家卫生健康委对于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者发放补助资金,从每人每天200元到300元不等。
这不仅包括参与诊断、治疗、护理、感染控制、标本采集、病原检测等工作相关人员,也包括参加疫情防控的其余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
不少工作者也比较关心补助资金的个税缴纳方案,是并入当月工资结算?还是按照全年一次性奖金报税?抑或是可以予以免除缴纳个税呢?
其实早在2003年的非典防治工作中,按照政府规定发放给防治工作者的工作补助,是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的。
所以对于本次的防疫工作临时补助,财政部门也应当会发放具体的税务说明通知,只需要等待具体规定予以实施即可。
虽然肺炎疫情来势汹汹,但是各大政府服务机构也积极的开通网络绿色通道,大家如果有相关的业务的话,可以搜寻当地有关部门的网站和通知报告,争取足不出户就可轻松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