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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县玉蝉乡三旗村“12.8”非法制作烟花爆竹爆炸事故

大律师网 2020-03-12    人已阅读
导读:2004年12月8日下午3时38分,户县玉蝉乡三旗村三组一村民非法制作烟花爆竹,发生爆炸,造成5人死亡,8人受伤,其中2人重伤。 一、事故经过及现场勘查 户县玉蝉乡三旗村三组2004年12月8日下午3时38分,户县玉蝉乡三旗村
2004年12月8日下午3时38分,户县玉蝉乡三旗村三组一村民非法制作烟花爆竹,发生爆炸,造成5人死亡,8人受伤,其中2人重伤。 一、事故经过及现场勘查 户县玉蝉乡三旗村三组

2004年12月8日下午3时38分,户县玉蝉乡三旗村三组一村民非法制作烟花爆竹,发生爆炸,造成5人死亡,8人受伤,其中2人重伤。

一、事故经过及现场勘查

户县玉蝉乡三旗村三组村民宋康太非法制作烟花爆竹,为逃避公安机关的打击,隐藏到其妻兄家配制炸药。

2004年12月8日上午8时左右,宋康太携带约10公斤炸药原料(技术分析确定原料含氯酸钾,属国家明令禁止的烟花爆竹配药),到其妻兄金玉涛家碾磨配制炸药。下午3时35分左右发生爆炸,宋康太被当场炸死;同时,将金玉涛的儿媳魏长焕、邻居及行人李秀英、闫冬梅炸死;并将在街道上修理拖拉机的王浩义炸成重伤,经抢救无效死亡。爆炸还造成吴峰峰等8人受伤,其中2人重伤。截至目前,所有伤员伤情稳定,均无生命危险。

经现场勘查发现爆炸原点炸坑呈圆柱形,底部较平,南北直径180厘米,东西直径160厘米,坑深85厘米,地面原有的10厘米厚的混凝土被向下炸入炸坑底部。爆炸共造成27间民房受损,40余户玻璃震碎。其中金玉涛家的房屋全部被炸倒塌,屋顶被炸碎成六大块。炸点中心向外辐射70米范围内散落有爆炸抛出物及人体组织。

二、事故原因分析

事故直接原因

宋康太非法制作烟花爆竹,在配制炸药过程中,引发爆炸,是造成爆炸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事故间接原因

县、乡两级政府及三旗村村委会、县公安机关对打击非法制作烟花爆竹工作认识不到位,没有针对辖区内传统制作烟花爆竹的特点,及时制定打击非ㄖ谱餮袒ū竦姆桨福1月16日市、县安全生产会议后,乡政府没有对此工做出相应的安排,措施不到位,打击不力,是这起爆炸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三、事故性质认定

经研究,事故调查组认定这是一起非法制作烟花爆竹引起的爆炸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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