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广东省政府 发布文号: 粤府[2011]48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切实加强对我省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省食品安全委员会,作为全省食品安全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现
发布部门: 广东省政府
发布文号: 粤府[2011]48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切实加强对我省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省食品安全委员会,作为全省食品安全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食品安全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组织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分析食品安全形势,研究部署、统筹指导全省食品安全工作;提出食品安全监管的重大政策措施;督促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
二、省食品安全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 任:朱小丹
副主任:雷于蓝
佟 星
林木声
刘 昆
姚志彬
委 员:李捍东
秦通海
张庆宏
杨 健
杨建初
谢悦新
陈元胜
卢炳辉
郑伟仪
赖天生
张 军
李小鲁
刘 炜
郑 东
欧 斌
周 全
朱泽南
黄 飞
陈春生
赵 民
黄伟明
省食品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李捍东同志兼任。
广东省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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