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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成立省食品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大律师网 2020-04-25    人已阅读
导读:发布部门: 广东省政府 发布文号: 粤府[2011]48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切实加强对我省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省食品安全委员会,作为全省食
发布部门: 广东省政府 发布文号: 粤府[2011]48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切实加强对我省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省食品安全委员会,作为全省食品安全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现 发布部门: 广东省政府
发布文号: 粤府[2011]48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切实加强对我省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省食品安全委员会,作为全省食品安全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食品安全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组织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分析食品安全形势,研究部署、统筹指导全省食品安全工作;提出食品安全监管的重大政策措施;督促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

  

  二、省食品安全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 任:朱小丹

  

  副主任:雷于蓝

  

  佟 星

  

  林木声

  

  刘 昆

  

  姚志彬

  

  委 员:李捍东

  

  秦通海

  

  张庆宏

  

  杨 健

  

  杨建初

  

  谢悦新

  

  陈元胜

  

  卢炳辉

  

  郑伟仪

  

  赖天生

  

  张 军

  

  李小鲁

  

  刘 炜

  

  郑 东

  

  欧 斌

  

  周 全

  

  朱泽南

  

  黄 飞

  

  陈春生

  

  赵 民

  

  黄伟明

  

  省食品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李捍东同志兼任。

  

   广东省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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