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规定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内资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纳税人范围比公司所得税大。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
纳税人的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
下列固定资产应当提取折旧:
房屋、建筑物;
在用的机器设备、运输车辆、器具、工具;
季节性停用和大修理停用的机器设备;
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财政部规定的其他应当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