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筠连县公安局腾达镇派出所查处一起寻衅滋事案,一名27岁男子因为多次进入学校以各种手段威胁恐吓中学学生,强拿硬要,敲诈勒索学生财物,筠连县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行为人处以政拘留10日。
2月22日,腾达镇派出所民警接到腾达中学一位领导的电话,称有一名男子经常到学校敲诈学生财物,并在学校造成了不良的影响,腾达镇派出所民警迅速将嫌疑人王某某抓获。。
经询问:违法嫌疑人王某某(男,27岁,筠连县腾达镇官井村人)。该员于2009年12月至2010年1月期间,在腾达中学附近游逛,多次威胁恐吓中学学生,强拿硬要,勒索学生财物,严重影响了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给社会造成极坏影响,为了维护一方和谐稳定,给学生们创造一个健康安定祥和的治安环境,筠连县公安局对行为人作出了上术处罚。
23日下午,违法嫌疑人王某某已被筠连县公安局执行行政拘留,维护了一方的社会治安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