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旅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黄细花将提交《关于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的建议》。
针对国内出生人口数量连续下降的情况,黄细花提出5条建议,包括取消生育限制;转变生育观念;减轻育儿成本;补助托幼服务;加强对妊娠期女职工的劳动保护,促进妇女持续就业。
其中就取消生育限制这条来说,黄细花认为,国家现在已经全面实行二孩政策,但仍然处罚三孩以上(含三孩),这样就给社会发出一个错误信号,认为现在的生育率还不够低,仍然要限制生育,这不符合现在的人口形势。她建议国家取消生育三孩以上的处罚政策。
黄细花指出,2017年至2019年,我国出生人口连续三年下降。预计未来几年我国出生人口将会持续减少,其原因有:第一、2016-2019年的出生人口,二孩比例较高,这是由于全面二孩政策带来的生育堆积效应。但未来几年,二孩生育堆积效应越来越弱,二孩出生人数也随之下降;第二、育龄妇女数量减少,根据2010年人口普查数据,80后、90后、00后的数量分别是2.19亿、1.88亿、1.47亿。可见,90后比80后少了3100万人,00后又比90后少了4100万人;第三、由于住房、教育、医疗价格上涨等原因,抚养孩子的成本提高,压抑了年轻一代的生育意愿。
(一)城镇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县(市、区)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上年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县(市、区)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对其超过部分还应当按照一倍以上二倍以下加收社会抚养费;超生二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二)农村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乡镇农民上年人均纯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实际上年纯收入高于当地乡镇农民上年人均纯收入的;
(三)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个子女,六十日内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本条第(一)项或者第(二)项规定的计算基数征收二倍的社会抚养费;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二胎以上子女的,按本条第(一)项或者第(二)项规定的计算基数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有配偶又与他人生育的,按本条第(一)项或者第(二)项规定的计算基数征收六倍以上九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
1、派出所受理申请人申报材料后,要认真检查核对并进行走访调查,出具调查报告,做出审核意见,在5个工作日内上报区、县(市)局。
2、区、县(市)局在10个工作日内对材料进行核查,作出审核意见,并上报市公安局户政处。
3、市公安局户政处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意见,并将户口材料逐级返回区、县(市)局和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