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签订合同时,在合同条款中加入仲裁条款、加入合同双方收件地址等一些重要条款,就能给我们的合同纠纷带来实质的帮助。
一、仲裁委员会的任务
仲裁委员会的任务是以仲裁方式公正、及时地解决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民商事合同纠纷及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二、仲裁的优势
仲裁的优势有以下几个方面:
1、当事人意思自治:此精神贯穿于整个仲裁程序中,当事人可以选择仲裁地点、仲裁适用的法律和规则、仲裁员及选择如何进行或终止仲裁程序等。
2、管辖权:签订仲裁条款约定“提请仲裁委员会在东莞仲裁”,就确定了合同的争议在东莞处理,减少当事人劳累及开销。
3、不公开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四十条规定,仲裁的审理和裁决是不公开进行的,除当事人协议公开。
4、合理费用补偿:申请仲裁一方可以要求对方补偿为案件已支出的相关费用,费用包含律师费、差旅费和取证费用等。
5、一裁终局:与诉讼不同,仲裁没有两审、再审等程序。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调解书与裁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国际可执行:中国于1987年成为《纽约公约》[1]缔约国,该公约确定,成员国司法机关必须执行成员国仲裁机构的裁决,仲裁调解或裁决可以在全球140多个《纽约公约》缔约国和地区执行。
小编提醒:
签订仲裁条款约定“提请仲裁委员会在东莞仲裁”,就确定了合同的争议在东莞处理,减少当事人劳累及开销。
合理费用补偿:申请仲裁一方可以要求对方补偿为案件已支出的相关费用,费用包含律师费、差旅费和取证费用等。
一裁终局:与诉讼不同,仲裁没有两审、再审等程序。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调解书与裁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上这几个要点就已经让我们在合同发生纠纷时,比平常的司法进程缩减了一半以上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