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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订有仲裁协议的,还可向人民法院起诉吗?

大律师网 2020-11-28    人已阅读
导读:我国《仲裁法》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手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当事人在房地产案件诉讼过程中享有哪些权利和承担哪些义务我国《仲裁法》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的,
我国《仲裁法》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手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当事人在房地产案件诉讼过程中享有哪些权利和承担哪些义务 我国《仲裁法》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手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当事人在房地产案件诉讼过程中享有哪些权利和承担哪些义务
  当事人在房地产案件诉讼过程中享有以下权利:
  有请求司法保护并获得公正裁判的权利、申请回避权。
  有收集证据、查阅、复制与本案有关材料、法律文书的权利。
  有辩论权,可委托律师代理诉讼、行使委托代理权。
  有处分实体权,包括承认、放弃、变更民事权利,进行和解、调解,提起上诉的权利,有反驳对方的请示及反诉权。
  有对生效的法院民事判决、裁定书、调解书等申请强制执行权。
  当事人在享受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如下义务:
  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不能滥用诉权,同时履行诉讼义务。
  必须遵守诉讼秩序和法庭秩序。
  必须履行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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