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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城钨矿电机车坠井事故

大律师网 2020-12-14    人已阅读
导读:一、事故概况及经过 汝城钨矿违章错发信号,导致电机车脱落,掉入竖井,造成整车报废、死亡1人的严重事故。 1986年9月13日16时,该矿电机车司机何某驾驶载重量为2.5吨的一、事故概况及经过 汝城钨矿违章错发信号,
一、事故概况及经过 汝城钨矿违章错发信号,导致电机车脱落,掉入竖井,造成整车报废、死亡1人的严重事故。 1986年9月13日16时,该矿电机车司机何某驾驶载重量为2.5吨的

一、事故概况及经过

汝城钨矿违章错发信号,导致电机车脱落,掉入竖井,造成整车报废、死亡1人的严重事故。

1986年9月13日16时,该矿电机车司机何某驾驶载重量为2.5吨的电机车到大卜坑口792南头拉残矿。21时左右,何将空车开到7中段竖井口,准备让卷扬机把机车吊上5中段后下班,并要装矿石的民工钟某、朱某到五中段通知尹某。尹接到通知后马上发信号给卷扬机司机袁某某,让其将卷扬机罐笼放到7中段。当何某将电机车刚开进罐笼二分之一时,尹某胡乱向袁某发出“一长一短”的不规则铃声信号。袁某收到这一意图不明的信号后,不向尹某问清情况,想当然地认为是提升信号(提升信号为两声短铃),便将罐笼提升起来。当罐笼升高约1.7米时,电机车脱落,罐笼掉到竖井底部,造成车毁人亡事故。

二、事故原因分析

1.违章错传信号。尹某身为信号工,负责传递卷扬机房与竖井各中段之间罐笼升降信号,明知传错信号会发生重大事故,却粗心大意,漫不经心,胡乱传发信号,导致重大事故,应负有直接的主要责任。

2.忽视安全,严重不负责任。被告袁某身为卷扬机司机,收到无规则、意图不明的信号,不向发号人弄清情况,就盲目提升罐笼,对此次事故也负有直接的重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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