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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有哪些?恶意转移财产怎么处罚?

大律师网 2021-01-07    人已阅读
导读:在民事诉讼中,关于财产类的案件,都要注意当事人是否有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属于恶意转移财产的将会接受处罚。那么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有哪些?恶意转移财产怎么处罚?跟着大律师网的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有哪些?

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有哪些?恶意转移财产怎么处罚?

  1、与他人恶意串通以降低债务人赔偿能力为目的转移财产;

  2、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

  3、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

  4、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收购他人财产。

如何界定恶意转移财产?

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有哪些?恶意转移财产怎么处罚?

  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造成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的,即属于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

  对于界定恶意转移财产,法律上是有所限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即作了规定。该司法解释123条明确规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处理:

  1、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造成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的;

  2、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妨碍或抗拒人民法院执行的;

  3、有履行能力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支付令的。

恶意转移财产怎么处罚?

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有哪些?恶意转移财产怎么处罚?

  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四条规定: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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