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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五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后变更登记】

大律师网 2021-03-05    人已阅读
导读:第三百五十五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后变更登记】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

第三百五十五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后变更登记】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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