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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供电局“5.1”配网人身触电重伤事故

大律师网 2021-05-22    人已阅读
导读:一、事故经过 2004年5月1日中午12点左右,毕节供电局配电管理所值班室接用户电话,反映专区小横街无电。值班人员张、肖等到现场查为一、事故经过2004年5月1日中午12点左右,毕节供电局配电管理所值班室接用户电话,反
一、事故经过 2004年5月1日中午12点左右,毕节供电局配电管理所值班室接用户电话,反映专区小横街无电。值班人员张××、肖××等到现场查为

一、事故经过

2004年5月1日中午12点左右,毕节供电局配电管理所值班室接用户电话,反映专区小横街无电。值班人员张××、肖××等到现场查为中华北路10kV 4号公变B相冒烟,经现场处理已无法运行。张××随即将该情况汇报配电管理所副所长黄××。黄××赶到现场,对变压器进行检查后确认必须进行更换,并立即汇报配电管理所所长陈××,然后联系物资科和车队安排更换用变压器和吊车。

下午14时左右,配电管理所所长陈××联系好吊车和变压器后,因配电管理所检修班无人(“五.一”节放假),于是就安排值班室当值值班员张×、肖×和吕×(计划外用工)承担更换变压器的工作。

14时30分,配电管理所所长陈××、副所长黄××、值班员张××、肖××和吕××到达中华北路10kV 4号公变抢修现场,准备好变压器和吊车。张××与调度联系后,拉开T接在关东线上的该变压器分支令克(该分支令克根本起不到断电的作用。原因是:该分支线从10kV关东线直接搭接,分支令克已短接。01年城网工程验收后,有关部门未按消缺要求,将该分支令克拆除。在未验电、挂三相短路接地线的情况下,张××、肖××爬上变台开始更换变压器的工作,工作临近结束时,配电管理所所长陈××、副所长黄××随吊车一起离开了抢修现场。

16时30分左右,张××发现更换后的变压器高压令克B相灭弧罩在吊车起重过程中被打斜,便爬上变台进行校正,当张××的手刚接触到灭弧罩时,发生高压电击,张××当即从六米多高变台坠下。现场工作人员立即将张××送往医院进行抢救,并向配电管理所领导汇报了情况。经医院诊断,张××内脏多处受伤,头部摔伤,右手被电击伤,左右脚底都有放电击伤痕迹,已造成重伤。

二、事故暴露出的问题

1.配网现场作业严重违反“安规”,安全措施严重不到位。

2.工作现场安全管理混乱,合同工现场工作无人监护,放任自流。

3.城网施工遗留缺陷长期没能消除,埋下事故隐患。

4.配电管理所有关领导违章管理和违章指挥。

5.合同工安全意识淡薄,缺乏必要的安全技能,盲目蛮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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