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概况:
1月26日凌晨1时30分许,东莞大岭山镇一作坊发生火灾,火灾于1时55分基本扑灭。大岭山专职消防队在现场救出18人并全部送医院救治,其中5人送医院后不治,,另有8人重伤,5人轻伤。
事故地点位于大岭山镇杨屋村一占地约160平方米的四层楼房,起火部位为一、二层废旧塑料回收加工小作坊。事故发生后,东莞市、镇有关领导及有关职能部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扑救。
发生火灾的楼宇是当地杨屋村第四工业区内一栋四层民宅,该栋楼每层有160平方米,大约建于两年前,起火部分是一层和二层,约一个月前被作为无证废旧塑料回收加工作坊使用,过火面积为318平方米,而三楼和四楼为员工居所。经查发现,起火楼宇属违规建筑,作坊也未办理任何工商和税务手续,属于无证经营机构。
当地专职消防队现场共救出18人,全部送院救治,其中5人已经不治身亡,另有4人重伤。东莞市公安局局长崔建介绍,这4人随时可能因为病情恶化而死亡。由于起火楼层的一楼和二楼均被防盗网死死封住,里面的人员根本无法逃生。由于没有水源,给火灾扑救工作造成了很大困难。
直接原因:有人纵火
间接原因:
当地人员密集场所、危桥、旧厂房及无报建厂房、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缺乏专项整治,管理者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不到位。
责任追究:
依照有关法规,市纪委、市监察局决定对有关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对这起火灾事故负直接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的人作出了撤销党内职务、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行政记过,以及建议依法罢免职务等处罚。同时责令大岭山杨屋村委会、党总支部向大岭山镇党委、镇政府做出深刻检讨;责令大岭山镇党委、镇政府向东莞市委、市政府做出深刻检讨;责令大岭山镇党委书记和镇长向东莞市委、市政府做出书面检讨。此外,与事故相关的出租屋主、生产经营者将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事故教训:
为防止建筑施工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建筑施工应加强安全生产检查,严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前阶段建筑施工重大危险源专项督查没有落实整改的工程,一律予以停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