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唆他人吸毒不属于教唆犯,而是属于实行犯。教唆犯是指以劝说、利诱、授意、怂恿、收买、威胁等方法,向他人灌输犯意,企图利用他人实施犯罪的人。而实行犯是指实施刑法规定的某种犯罪行为的人。在教唆他人吸毒的情况下,教唆者实际上是实施了促使他人吸毒的实行行为,因此属于实行犯。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五十三条
【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强迫他人吸毒罪】强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教唆、欺骗或者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从重处罚。
教唆犯在犯罪活动中起利诱、授意的作用,一般是属于主犯。主犯是指在共同犯罪活动中起领导、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十六条
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刑法》第二十七条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刑法》第二十九条
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以上是关于“教唆他人吸毒是教唆犯吗?”的内容,大律师网法务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讲解,希望对你有所帮助。要是您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大律师网的在线律师。